工具/材料
浙江商标让渡
商标让渡流程
操作方式
- 01
商标让渡所需材料
1,《商标让渡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让渡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得复印件
4,申请转移的,提交有关证实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供给经申请人或代办署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划定缴纳商标让渡申请等费用 - 02
商标让渡所需时候
商标局收到让渡申请后自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让渡注册商标证实》
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核准商标让渡证实》,该证实与原《商标注册证》一并利用
《核准让渡注册商标证实》尺度的日期为让渡注册的生效日期 - 03
通知布告领证
经由过程代办署理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通知布告并由代办署理人标的目的让渡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