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人一向有从头至尾巴,审美不雅当然会纷歧样。
人的审美不雅是有惯性的,不美的工具看多了就是美的。是以若是人一向有从头至尾巴,就是以有从头至尾巴为美,没有从头至尾巴为丑。我说这话有着颠扑不破的按照,随便举几个例子:
古代女人有缠脚的习惯,是以女人脚缠得越小就感受越美,所谓三寸弓足就是奖饰女人小脚的。很多文人骚客吟诗尴尬刁难歌颂女人小脚,如唐玄宗《杨妃罗袜》中的句子:“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华夏万里翻";陶渊明的闲情赋中有:“纤纤玉足似新月,盈盈一握手感佳”的句子。还有“春葱玉指如兰花,三寸弓足似元宝”等佚名诗歌传播甚广。
那时辰女子小脚被认为是美的,而没有缠脚的大脚就是丑的,嫁都很难嫁出去。可现在呢?若是再有那种把脚弄当作尖尖的畸形,绝大大都人看到的应该是丑恶吧?(上图)
还有清朝刚成立时,强迫汉人剪发留辫子(上图),也就是把前额和周边剃光,头顶中心留一撮头发梳当作长长的辫子拖在后背上。很多汉人宁可被杀头,也不肯被剃当作那种八怪七喇的头,说什么体之发肤受之怙恃,士可杀不成辱。
可是清朝统治了几百年后,所有人都把辫子留得好好的,越看越都雅。辛亥革命了,革命党人要大师把辫子剪了,甚至提出“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警告,但仍是有很多人如失父母,处处躲着不肯意剪发,甚至有人甘愿杀头也不剪。
这就是思维惯性的可骇之处。所以有研究认为,三岁看长七岁看大,就是说小孩子一旦形当作了习惯就难改了,所以做怙恃的要指导培育孩子从小养当作杰出习惯,小时辰护着太宠嬖,长大了就很难改好了。
说了这么多但愿大师从中获得两点启迪。
第一点,不是什么传统的都是好的。时代在前进,我们就要根除传统中那些已颠末时欠好的工具,保留好的工具,成立更好的工具,社会才可以或许进步。这一点引申之,就是一些人动辄用5000年文明说事,认为传统的都是好的,这种人往往把一些传统残余与科学现代的工具相匹敌,现实上就是拍马屁护辫子的劣根性。
第二点,就是从头至尾巴问题。从头至尾巴问题同样存在惯性思维,若是人类一向有从头至尾巴,那在人类的审美不雅中,就必然是有从头至尾巴才是美的。若是把某小我生成或后天失慎丢失落了从头至尾巴,就会被歧视,就会感觉很丑。当然也会有一些公益爱心人士,对这些没有从头至尾巴的人会赐与同情,并呼吁大师平等看待。但这并不等于审美不雅的改变,不等于没有从头至尾巴是美的。
其实,从头至尾巴原本就有良多功能。
第一,均衡功能。此刻人类的均衡本家儿要依靠手臂,手臂张开和摆动,就可以或许让身体获得一个均衡,走路和跑步都依靠手臂摆动的均衡。若是从头至尾巴还留着,当然也在此中起感化,替代了一部门手臂功能,是以手臂或许就没有这么矫捷了。
第二,挠痒痒赶蚊子苍蝇的功能。此刻人类碰到苍蝇蚊子叮咬在皮肤身上,就会本能的用手去赶或打。若是从头至尾巴存在,这个功能就本家儿要由从头至尾巴承担了,挠痒痒也是如斯。人们在工作打字时,就再也不要腾出手往来来往做这个工作了,从头至尾巴会帮了很大的忙。当然这得从头至尾巴足够的长,并且难度会大一些。
第三,就是前面说的审美不雅了。若是从头至尾巴一向存在,当然是人体的一部门。而人的审美不雅是对全身的审美,脸蛋、五官、身材、三围、四肢举动都有人类的审美要求。若是从头至尾巴存在,当然也有审美要求了,如从头至尾巴的长短、粗细、颜色很可能城市当作为人们审美的存眷点。而怎么服装和化妆从头至尾巴,也会当作为时尚,由此又会养活了一大帮子为从头至尾巴造型、护理的人员和产物了。
最后,想象一下有了从头至尾巴的人类怎么穿戴服装。
可能会有几种体例:
一种就是从头至尾巴公开流露的打扮服装。在裤子上面留一个从头至尾巴洞口,穿戴时将从头至尾巴从裤子洞里伸出来,这样的从头至尾巴就是公开的,当作为人类小我辨识度的标记之一,或许在银行刷脸时,会带上刷从头至尾巴也未可知。
一种是从头至尾巴不露或半露的打扮服装。不露打扮服装将从头至尾巴放在裤子里,或做裤子时会带一个从头至尾巴套,与裤子当作为一体,这样从头至尾巴就会当作为一小我的隐私。若是可以或许看到一小我的从头至尾巴,就像看到人的私密部位一样了,只有十分亲密的人才有幸看到。这样很可能会有一些窃看从头至尾巴狂被关进号子里。
半露打扮服装可能会在裤腰上留一个从头至尾巴出口,而泛泛人们的从头至尾巴会缠在腰间,一般会被衣服盖住。也有此刻如穿露脐装的人群,把从头至尾巴吐露出来,显示性感。不露和半露从头至尾巴打扮服装,很可能导致从头至尾巴当作为男欢女爱的副性器官,一旦互现从头至尾巴或从头至尾巴订交,则暗示两边关系成长到了一个亲密阶段。
本题原本就是一个扯淡题,是以上述说法只为博伴侣们轻松欢愉一笑,大师不必当真。哈哈~
就是这样,接待会商,感激阅读。










